【问题】
资产减值损失如何确认和计量?
【一句话答案】
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七章 资产减值
【详细解读】
- 确认条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计量: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 会计处理: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减值准备科目
- 禁止转回: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2025年末资产组减值损失600万元。资产组内固定资产A账面价值2000万元、固定资产B账面价值3000万元,无商誉,请问应如何确认和计量?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三条,资产组减值损失扣除商誉后的部分,按资产组内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例分摊。分摊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三者最高者(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零)。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A分摊=600×2000/5000=240万元;B分摊=600×3000/5000=360万元。分摊后A账面价值=2000-240=1760万元;B账面价值=3000-360=2640万元。
最终结论:会计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600万元,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A 240万元、——B 360万元。按账面价值比例分摊减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