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消费税中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何确定销售额?
【简要答案】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同类价格计算;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详细解读】
-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 用于其他方面(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 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按纳税人当月或最近月份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
- 没有同类价格(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 没有同类价格(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化妆品厂将自产高档化妆品100套用于职工福利,无同类售价,成本5万元,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税率15%。请问该纳税人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消费税的计算应依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和适用税率。
具体计算/推导:
- 组成计税价格=5×(1+5%)÷(1-15%)=
- 25÷
- 85=
- 18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5×(1+5%)÷(1-15%)=
- 25÷
- 85=
- 18万元;。
- 应纳消费税=
- 18×15%=
- 93万元。
最终结论:综上所述,消费税中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何确定销售额。具体计算结果为0.93万。上述计算过程展示了税法规则的实务应用,纳税人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