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如何确定?
【一句话答案】
可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十七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详细解读】
- 产出法: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价值确定
- 投入法:根据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如成本比例)
- 时段条件:客户同时受益、客户控制在建资产、产出不可替代且有权收款
- 不能合理确定进度:但预计能收回成本的,按已发生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2025年提供建筑服务,合同总价1000万元,预计总成本800万元。采用投入法(成本比例)确认履约进度。第1年发生成本320万元,请问应如何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确定?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二条,按时段确认收入的,应采用恰当方法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成本比例)=已发生成本/预计总成本。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履约进度=320/800=40%。第1年确认收入=1000×40%=400万元。确认成本=800×40%=320万元。
最终结论:会计分录: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400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400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320万元,贷合同履约成本320万元。投入法按成本比例确定履约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