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何确认?

【问题】

未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何确认?

【一句话答案】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二十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详细解读】

  1. 确认条件:未来5年内很可能获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
  2. 计量:按可抵扣亏损金额和适用税率计算
  3. 限制:税法规定5年弥补期限
  4. 每年复核: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以设备(原值100万,累计折旧30万,减值10万,公允价值55万)交换乙公司原材料(公允价值60万),支付补价5万,请问应如何确认?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六条,补价比例=5/60=8.3%<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可靠,按公允价值计量。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换入原材料入账价值=55+5=60万元(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处置损益=55-(100-30-10)=-5万元(损失)。

最终结论: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清理60万、累计折旧30万、减值准备10万,贷固定资产100万;借原材料60万,贷固定资产清理55万、银行存款5万;借资产处置损益5万,贷固定资产清理5万。换入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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