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哪些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问题】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哪些项目?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简要答案】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二节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详细解读】

  1.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 收入额计算工资薪金按全部收入;劳务报酬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稿酬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再减按70%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
  3. 基本减除费用每年60000元(每月5000元)。
  4. 专项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5.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6. 适用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居民个人2026年取得工资24万元,劳务报酬5万元,无其他扣除项,专项扣除合计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4万元。请问某居民个人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具体计算/推导:

  1. 工资收入额=24万元;劳务报酬收入额=5×(1-20%)=4万元 工资收入额=24万元;劳务报酬收入额=5×(1-20%)=4万元;。
  2. 应纳税所得额=(24+4)-6-3-
  3. 4=
  4. 6万元;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16920元,应纳税额=166000×20%-16920=16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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