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凭证有哪些?

【问题】

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凭证有哪些?

【简要答案】

准予抵扣的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税收缴款凭证等。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二章增值税法第四节一般计税方法

【详细解读】

  1.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
  3. 自境外单位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境内不动产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
  4. 购进农产品取得专票或海关缴款书的按注明税额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的按金额×9%计算;取得农产品销售/收购发票的按买价×9%计算。
  5.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电子发票(铁路/航空)的按列明税额抵扣;取得公路水路客票的按票面金额÷(1+3%)×3%计算。
  6. 通行费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票按列明税额抵扣;桥闸通行费按票面金额÷(1+5%)×5%计算。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买价10万元。请问应缴纳多少税款?

规则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准予抵扣的凭证还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等。

具体计算/推导:

  1. 确定计税依据10万元;
  2. 适用税率9%
  3. 计算税额 10万元 × 9% =
  4. 90万元
  5. 汇总结果详见最终结论

最终结论:进项税额=10×9%=0.9万元。若将该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可按10%扣除率计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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