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

哪些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简要答案】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非应税交易、非正常损失项目,以及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等。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二章增值税法第四节一般计税方法

【详细解读】

  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2. 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3. 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4. 购进并用于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含交际应酬消费)。
  5. 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对应的进项税额。
  6. 非正常损失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
  7. 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8. 购进贷款服务及向贷款方支付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对应的进项税额。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企业购进一批办公用电脑(进项税额1.3万元),其中10台用于职工食堂(集体福利),20台用于办公。请问应缴纳多少税款?

规则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具体计算/推导:

  1. 确定计税依据
  2. 3万元;
  3. 适用税率13%
  4. 计算税额
  5. 3万元 × 13% =
  6. 17万元
  7. 汇总结果详见最终结论

最终结论:综上,哪些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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