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例外?

【问题】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例外?

【简要答案】

合同相对性原则:1.主体相对性(合同仅约束合同当事人);2.内容相对性(只有合同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承担义务);3.责任相对性(违约责任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例外:债的保全(代位权、撤销权)、买卖不破租赁、建设工程合同中实际施工人的权利、第三人利益合同等。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详细解读】

  1. 主体相对性:合同权利义务仅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
  2. 内容相对性:只有当事人才享有合同上的请求权;
  3. 责任相对性:债务人只对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4. 例外情形-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时债权人可代位行使;
  5. 例外情形-撤销权:债务人减损财产行为危害债权时债权人可撤销;
  6. 例外情形-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关系。

【例子说明】

场景: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后甲将房屋卖给丙。

规则引用:买卖不破租赁。

推导:甲乙租赁合同有效→甲转让房屋所有权给丙→依"买卖不破租赁"→丙取代甲成为出租人→乙可继续承租至租期届满。

结论: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丙具有约束力,属合同相对性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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