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后,已退(免)税款应如何处理?
【简要答案】
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的,应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发生退关退货的应在退关退货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并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缴已退税款。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七节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政策
【详细解读】
- 出口货物退关退货应补缴已退(免)的税款。
- 生产企业发生退关退货的,应在退关退货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
- 外贸企业已申报免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的,应将已退税款补缴入库。
- 未申报退(免)税的退关退货不需补缴税款,但应在退关退货发生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进行负数冲减申报。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生产企业2026年5月出口货物已申报免抵退税,取得退税款20万元,7月该批货物因质量问题退关退货。 已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需处理已退税款。请问某生产企业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出口货物退关退货后,纳税人应在发生退关退货的次月申报期内用负数申报冲减原免抵退税数据,并补缴已退税款。
具体计算/推导:①5月出口货物→申报免抵退税→取得退税款20万元;②7月货物退关退货;③8月申报期内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用负数冲减原出口销售额和免抵退税额;④补缴已退的20万元税款→将款项退还税务机关;⑤若退关退货货物转为内销按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
最终结论:该企业应在8月申报期内冲减退关退货部分的免抵退税数据,并补缴已退的20万元税款。未及时补缴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并按日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