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什么是虚假陈述?虚假陈述的类型有哪些?
【简要答案】
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类型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按效果分为诱多型和诱空型;按主体分为积极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消极信息披露人的虚假陈述。
【政策依据】
-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规定》
【详细解读】
- 虚假记载:对财务数据等重大不实记载或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描述。
- 误导性陈述:隐瞒部分重要事实导致已披露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而具有误导性。
- 重大遗漏:对重大事件或重要事项未予披露。
- 诱多型:发布虚假利多消息使投资者高位追涨。
- 诱空型:发布虚假利空消息使投资者低价卖出。
- 预测性信息披露(软信息)原则上不构成虚假陈述,除非未充分风险提示、编制基础明显不合理或前提变化时未及时更正。
【例子说明】
场景:某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将实际亏损5000万元虚报为盈利1亿元。
规则引用:虚假记载。
推导:该公司在信息披露文件中对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不实记载→构成虚假记载型虚假陈述→投资者据此买入股票后股价暴跌→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信息披露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董监高、保荐人、审计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结论:财务造假是严重的虚假陈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