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应当如何评价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问题】

注册会计师应当如何评价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简要答案】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与专长性质和水平有关)、专业素质(受地理位置、可用时间和资源影响)和客观性(与偏见、利益冲突等因素相关)。在评价外部专家的客观性时,应当询问可能对外部专家客观性产生不利影响的利益和关系。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六章《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第二节

【详细解读】

  1. [胜任能力]:与其专长的性质和水平相关,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经验。
  2. [专业素质]:在具体业务情形下发挥胜任能力的程度,受地理位置、时间和资源等因素影响。
  3. [客观性]:与其偏见、利益冲突及其他可能影响职业判断的因素相关。外部专家需特别询问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4. [内部专家与外部专家]:内部专家需遵守事务所质量管理政策,外部专家不受约束。

【例子说明】

【例】H公司聘请某资产评估师对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8000万元)进行公允价值估值,该评估师同时为H公司提供常年税务顾问服务(年费20万元),评估收费50万元。请问注册会计师应如何评价该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1. 场景设定:H公司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估值8000万元,评估师同时提供税务顾问服务(年费20万元),评估收费50万元;

2. 规则引用: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评价客观性时应询问可能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的利益和关系;

4. 最终结论:注册会计师应询问评估师税务顾问服务与估值业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如认为客观性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应要求H公司聘请其他独立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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