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项目合伙人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当关注哪些方面?
【简要答案】
项目合伙人应当复核与重大事项、重大判断、其他与项目合伙人职责有关事项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报告日或之前确信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九章”完成审计工作”第一节”完成审计工作概述”
【详细解读】
- [复核内容]:与重大事项、重大判断(包括困难或有争议事项)、其他与项目合伙人职责有关事项相关的底稿。
- [复核时点]:在审计过程中的适当时点复核,在审计报告日或之前确信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签署前复核]:在签署审计报告前复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包括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描述。
- [沟通文件复核]:在与管理层、治理层或相关监管机构签署正式书面沟通文件之前对其进行复核。
【例子说明】
【例】注册会计师在对乙公司进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项目合伙人在审计报告日前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最终复核,发现某重大会计估计(商誉减值测试)的审计底稿记录不完整。请问项目合伙人应如何处理?
1. 场景设定:项目合伙人在审计报告日前最终复核时发现,商誉减值测试的审计底稿记录不完整。
2. 规则引用:根据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九章,项目合伙人应当复核与重大事项、重大判断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报告日或之前确信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 具体推导:项目合伙人应当:①要求项目组补充完善商誉减值测试的审计底稿;②亲自审阅相关的管理层假设和专家报告;③确认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④只有在复核满意后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4. 最终结论:项目合伙人必须在商誉减值测试底稿补充完善、审计证据确认充分适当后才能签署审计报告,不得在底稿不完整的情况下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