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后任注册会计师询问的答复有哪些要求?

【问题】

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后任注册会计师询问的答复有哪些要求?

【简要答案】

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所了解的事实,对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合理询问及时作出充分答复。如果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正在考虑是否接受委托,前任应等被审计单位明确选定后任后再作出答复。如果受到被审计单位限制或存在法律诉讼顾虑而决定不作充分答复,应向后任表明答复有限并说明原因。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五章《审计沟通》

【详细解读】

  1. [充分答复要求]:在被审计单位允许前任对后任的询问作出充分答复的情况下,前任应根据所了解的事实对合理询问及时作出充分答复。
  2. [多家事务所时]:当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正在考虑是否接受委托时,前任应在被审计单位明确选定其中一家作为后任后才作出答复(如投标方式,前任只需对中标事务所答复)。
  3. [答复有限时]:如果受到被审计单位限制或存在法律诉讼顾虑而决定不作出充分答复,应向后任表明答复有限并说明原因。
  4. [后未得到答复的处理]:如未得到答复且无理由认为变更原因异常,应设法再次沟通;如果仍得不到答复,可致函前任说明如在适当时间内得不到答复,将假设不存在专业方面的原因使其拒绝接受委托。

【例子说明】

【例】BBB公司更换事务所,P、Q两家都在考虑是否接受委托,前任R所在客户未明确选定前就向P所详细答复,后Q所被选定后R所受客户限制仅答复”未发现重大问题”并表示”答复有限”。请问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后任注册会计师询问的答复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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