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存货监盘计划时应当考虑哪些事项?

【问题】

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存货监盘计划时应当考虑哪些事项?

【简要答案】

制定存货监盘计划时应考虑: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性质、对存货盘点是否制定了适当的程序并下达了正确的指令、存货盘点的时间安排、被审计单位是否一贯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的存放地点、是否需要专家协助。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二章《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审计》

【详细解读】

  1. [重大错报风险]:存货的数量和种类、成本归集难易程度、陈旧过时速度、易损坏程度、遭受失窃难易程度等。
  2. [内部控制性质]:了解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3. [盘点程序]:评价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能否合理确定存货的存在和状况。
  4. [盘点时间]:如果盘点在财务报表日以外进行,还需实施额外程序验证期间变动的记录。
  5. [盘存制度]:实地盘存制与永续盘存制的监盘安排不同。
  6. [存放地点]:获取完整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选择适当的监盘地点。
  7. [专家协助]:对于特殊类别存货(如艺术品、矿石堆)或确定完工程度时考虑利用专家工作。

【例子说明】

【例】C公司是一家珠宝制造企业,年末存货包括黄金原料、镶嵌钻石的在产品和完工珠宝饰品,存放在总部和3个异地门店,采用永续盘存制,计划在12月28日盘点(资产负债表日为12月31日)。请问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存货监盘计划时应考虑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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