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收账款函证中的不符事项和未回函项目,注册会计师应如何处理?

【问题】

对应收账款函证中的不符事项和未回函项目,注册会计师应如何处理?

【简要答案】

对不符事项需调查核实原因,在询问基础上检查原始凭证和文件资料,必要时与被询证方联系获取解释。对未回函项目实施替代程序,包括检查期后收款、销售合同和出库单、往来邮件等。如识别出收入确认舞弊风险导致不能信赖内部证据,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所需证据。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十章”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第五节”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实质性程序”

【详细解读】

  1. 不符事项原因:登记入账时间不同产生的差异包括——客户已付款但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货物已发出但仍在途中;客户已退货但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客户对货物有异议而拒付货款等。
  2. 不符事项处理:不能仅通过询问得出结论,需检查原始凭证和文件资料予以证实;必要时与被询证方联系获取信息和解释。
  3. 替代程序: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回的货款(查看相关收款单据);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单、出库单等文件;检查与客户之间的往来邮件。
  4. 特殊情况:如识别出收入确认舞弊风险,不能信赖从被审计单位取得的审计证据,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所需证据,未获取回函应确定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例子说明】

【例】壬公司函证客户A,账面金额100万元,回函确认金额80万元,差异20万元,请问对应收账款函证中的不符事项和未回函项目,注册会计师应如何处理?

1. 场景设定:壬公司函证客户A,账面金额100万元,回函确认金额80万元,差异20万元。

2. 规则引用:对不符事项需调查核实原因,在询问基础上检查原始凭证和文件资料,必要时与被询证方联系获取解释。不符事项原因可能包括登记入账时间不同产生的差异等。

3. 具体推导:收到回函差异20万元,询问壬公司财务人员,解释为A客户已于12月28日付款20万元,检查银行进账单,发现12月28日确有A客户付款20万元,但该款项在次年1月5日才入账,属于入账时间差异。

4. 最终结论:该差异属于入账时间差异,确认不属于错报,注册会计师应记录差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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