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审计抽样的可容忍偏差率在控制测试中如何确定?可容忍偏差率与计划评估的控制有效性有什么关系?
【简要答案】
可容忍偏差率是注册会计师设定的偏离规定内部控制的最大可接受比率。计划评估的控制有效性越高,确定的可容忍偏差率越低。当可容忍偏差率为3%~7%时控制有效性估计较高;超过20%时通常不进行控制测试。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五章”审计抽样方法”第二节”审计抽样在控制测试中的应用”
【详细解读】
- [可容忍偏差率定义]:注册会计师试图对总体中的实际偏差率不超过该比率获取适当水平的保证。
- [与样本规模关系]:可容忍偏差率与样本规模反向变动。可容忍偏差率越高,所需样本规模越小。
- [与评估有效性关系]:计划评估的控制有效性越高,可容忍偏差率越低。很高可容忍偏差率意味着控制运行不会大大降低实质性程序程度。
- [一般标准]:偏差率为3%~7%时控制有效性估计较高;最高为20%;超过20%通常不进行控制测试。
- [与细节测试对比]:注册会计师通常为控制测试设定相对较高的可容忍偏差率(比细节测试的可容忍错报高),因为不是所有偏离都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例子说明】
【例】W公司某项控制是针对重大关联方交易的审批控制。注册会计师计划高度信赖该控制,请问该情况存在何种抽样风险?对审计有何影响?
1. 场景设定:关联方交易审批控制,计划高度信赖;
2. 规则引用:计划评估有效性高则可容忍偏差率低;
4. 最终结论:以较低的可容忍偏差率(5%)确保控制实际有效,测试45个样本以获取高度信赖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