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考虑特定需要时可以增加哪些内容?

【问题】

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考虑特定需要时可以增加哪些内容?

【简要答案】

考虑特定需要时可以增加:详细说明审计工作范围、对审计业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限制、管理层提供书面确认、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安排、审计收费等。

【政策依据】

  • – 2026年CPA审计教材第六章”审计计划”第一节”初步业务活动”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详细解读】

  1. [审计工作范围详细说明]:包括提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守则等。
  2. [其他沟通形式]:如与治理层沟通的安排、管理建议书等。
  3. [限制]:如接触人员和信息的限制。
  4. [书面确认]:管理层对提供信息和书面声明的确认。
  5. [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安排。
  6. [审计收费]:审计服务的收费安排。
  7. [增加内容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和特定需要确定是否在约定书中列明上述内容。

【例子说明】

【例】I公司首次接受J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I公司正在申请上市,需要事务所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请问注册会计师应如何处理该情况?

1. 场景设定:I公司首次审计,拟上市公司,需要内控审计;

2. 规则引用:特定情况下可增加约定书内容;

4. 最终结论:双方在约定书中明确以上额外内容,确保对审计业务的理解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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