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对外直接投资管理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简要答案】
对外直接投资管理的主要规定:1.境内机构向境外直接投资,应在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所需外汇资金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合规取得的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及经外汇局核准的其他外汇资产。3.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汇回应办理外汇登记。4.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在汇出投资资金时,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相关材料。5.对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直接投资实行核准管理,对非敏感国家和地区的境外直接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政策依据】
- 《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详细解读】
- 外汇登记: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须在外汇局办理登记。
- 投资资金:可使用自有外汇、外汇贷款、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出资。
- 利润汇回:境外直接投资利润应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后汇回。
- 敏感国家/地区核准:对敏感国家和地区实行核准管理。
- 非敏感国家/地区备案:对非敏感国家和地区实行备案管理。
- 敏感行业:涉及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管理。
- 再投资:境内机构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进行再投资的,应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
【例子说明】
场景:某中国企业拟在某非敏感国家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总额500万美元。
规则引用:对外直接投资。
推导:该投资目的地为非敏感国家→实行备案管理→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在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汇登记→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或购汇→办理资金汇出手续→子公司设立后→境外利润可按规定汇回境内。
结论:非敏感国家的境外直接投资实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