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垄断协议的概念、类型和豁免条件是什么?
【简要答案】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行为。类型:1.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联合抵制交易、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2.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豁免条件:经营者可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竞争、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的,可免于禁止: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生产明显过剩的;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
【详细解读】
- 横向协议:竞争者之间的协同行为,危害最大;
- 纵向协议:上下游经营者之间的协同行为;
- 豁免条件(安全港):满足特定条件且不会严重限制竞争、消费者可分享利益;
- 行业协会责任: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行为;
- 宽大制度:经营者主动报告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 法律责任: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罚款,尚未实施的处300万元以下罚款。
【例子说明】
场景:某市5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具有竞争关系)召开会议,共同约定统一提高混凝土价格20%。
规则引用:横向垄断协议。
推导:5家企业具有竞争关系→达成固定价格协议→属于横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即使消费者可获得"稳定价格"的好处→但固定价格严重限制竞争→不能豁免→反垄断执法机构可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罚款。
结论:竞争者之间固定价格是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