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简要答案】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不适用:经营者依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协同行为。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一条、第二条
【详细解读】
- 域外效力:境外的垄断行为如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知识产权豁免:经营者依法行使知识产权不适用,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
- 农业豁免: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经营活动中的联合或协同行为不适用;
- 垄断行为类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 执法机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例子说明】
场景:甲乙两家位于境外的公司达成固定价格协议,该协议导致其在中国市场的产品价格大幅上涨。
规则引用:域外适用。
推导:甲乙虽在境外→但其固定价格协议→对中国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影响→适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进行调查处罚。
结论:中国反垄断法具有域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