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管理人如何处分债务人重大财产?

【问题】

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管理人如何处分债务人重大财产?

【简要答案】

管理人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处分重大财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应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

【政策依据】

  •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详细解读】

  1. 接管:全面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
  2. 调查:调查财产状况并制作报告。
  3. 管理:决定内部事务和日常开支。
  4. 处分:管理人有权处分债务人财产。
  5. 重大财产处分: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转让;全部库存或营业转让;借款;设定财产担保;债权和有价证券转让;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放弃权利;担保物取回等,应事先制作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

【例子说明】

场景:管理人拟将债务人甲公司名下的一处房产(价值5000万元)出售以清偿债务。

规则引用:管理人处分重大财产。

推导:房产属于不动产→属重大财产处分→管理人应事先制作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债权人会议通过后→管理人方可出售房产→出售所得纳入债务人财产统一分配。

结论:处分重大财产须经债权人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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