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税款追征期的规定有哪些?

【问题】

税收滞纳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税款追征期的规定有哪些?

【简要答案】

税收滞纳金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年化约18.25%)。税款追征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5年,偷税、抗税、骗税的无限期追征。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节税款征收

【详细解读】

  1. 滞纳金标准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 计算公式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05%。
  3. 滞纳天数从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
  4. 追征期一般规定因税务机关责任导致少缴的,追征期为3年,只追税款不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计算失误等非主观故意的,追征期3年,加收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累计少缴税款较大),追征期可延长到5年。
  5. 无限期追征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所骗取的税款,不受追征期限制。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企业因季节性生产经营特点,每年1-3月停工停产,需办理停业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或纳税人,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经营。请问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规则引用:纳税人停业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具体计算/推导:①企业在停产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填报《停业复业报告书》;②说明停业原因和预计停业时间(1-3月共3个月,不超过1年);③税务机关审核→办理停业登记→收存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④停业期间企业无需按月申报→但如有应税行为仍需申报纳税;⑤预计复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领回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

最终结论:停业3个月期间企业无需按月申报纳税。停业时间不得超过1年,否则税务机关可注销其税务登记。停业期间发生的应税行为仍需依法纳税。复业时需办理复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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