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情形和核定征收率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

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情形和核定征收率是如何规定的?

【简要答案】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

【详细解读】

  1. 核定征收情形(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 核定征收率由省级税务机关参照当地房地产行业税负水平制定,原则上不得低于5%。
  3. 核定方式核定征收率征收或核定扣除项目金额征收。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但拒不提供成本资料,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仍不清算。请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具体计算/推导:

  1. 税务机关可实行核定征收,假设当地核定征收率为8%,该公司销售收入5000万元。
  2. 则应纳土地增值税=5000×8%=400万元。。

最终结论: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情形和核定征收率是如何规定的。具体计算结果为400万。上述计算过程展示了税法规则的实务应用,纳税人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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