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税的法定减免税项目包括哪些?
【简要答案】
法定减免税包括关税税额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进出境运输工具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海关放行前损坏损失的货物;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第四节减免规定
【详细解读】
- 法定减免税项目(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4)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损失的货物;(5)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6)法律规定减征、免征的其他货物、物品;(7)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的货物、物品。
- 临时减免税由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
- 特定减免税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给予的减免。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国际运输公司2026年6月从境外租赁一架飞机用于国际航线运输,租赁费1000万元。 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请问应缴纳多少税款?
规则引用:境内单位租入境外单位的有形动产用于国际运输,出租方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由承租方代扣代缴增值税。
具体计算/推导:
- 04万元;④境内公司凭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⑤实际支付给境外公司=1000-
- 04=
- 96万元。
最终结论:境内公司应代扣代缴增值税115.04万元,并取得完税凭证用于抵扣进项。若境外公司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由该机构场所提供租赁服务,则由该机构场所自行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