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所得税中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简要答案】
企业购进用于研发的新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扣除;超过5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不低于规定年限60%)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六节税收优惠
【详细解读】
- 一次性扣除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房屋建筑物除外),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加速折旧方法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 适用行业所有行业均可适用。
- 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居民企业2026年取得技术转让收入800万元,相关成本费用100万元。 技术转让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请问某居民企业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具体计算/推导:①技术转让所得=800-100=700万元;②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③超过500万元部分=700-500=200万元→减半征收→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0万元;④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⑤若无优惠应纳=700×25%=175万元→减免税额=175-25=150万元。
最终结论:技术转让所得7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享受减免150万元。该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大大鼓励了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