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非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如何计税?
【简要答案】
纳税人销售旧货(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五节简易计税方法
【详细解读】
- 旧货定义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计税方法按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销售旧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二手车经销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设备,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请问该纳税人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非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计算/推导:
- 3÷(1+3%)×2%=
- 2万元。
最终结论:综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非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如何计税。经计算,0.2万。纳税人应依法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