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税?
【简要答案】
一般纳税人销售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可放弃减税按3%开具专票)。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税法教材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五节简易计税方法
【详细解读】
-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可放弃减税纳税人可放弃减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某一般纳税人2008年购入设备(当时不得抵扣进项),2026年销售该设备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请问某一般纳税人应如何计算和处理?
规则引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税。
具体计算/推导:
- 3÷(1+3%)×2%=
- 2万元。
最终结论:综上所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税。具体计算结果为0.2万。上述计算过程展示了税法规则的实务应用,纳税人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