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是什么?
【一句话答案】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公允价值计量或账面价值计量。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二十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详细解读】
- 账面价值计量:不同时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条件时采用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以库存商品(账面价值80万,公允价值100万)交换乙公司固定资产(公允价值113万),收到补价13万。增值税率13%,请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是什么?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六条,收到补价比例=13/100=13%<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甲公司确认收入100万元,结转成本80万元。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换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100-13+13=100万元(考虑增值税后)。
最终结论: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100万、银行存款13万,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借主营业务成本80万,贷库存商品80万。库存商品交换视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