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资产可收回金额如何确定?
【一句话答案】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七章 资产减值
【详细解读】
- 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反映资产若出售可获得的净额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反映资产持续使用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
- 选择较高者:两者之间取较高者作为可收回金额
- 特殊情况:只要有一项超过账面价值则表明未减值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设备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减值准备50万元。2024年末计提减值后,2025年末该设备可收回金额为260万元,请问应如何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存货、金融资产等除外)。即使可收回金额回升,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也不得转回。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2024年末账面价值=500-200-50=250万元。2025年折旧额=250/剩余5年=50万元,2025年末账面价值=200万元。可收回金额260>账面价值200,但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保持50万元不变。
最终结论:该设备减值准备保持50万元不变。即使可收回金额回升至260万元(高于账面价值20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也不得转回。2025年按账面价值250万元计提折旧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