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何初始计量?

【问题】

不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何初始计量?

【一句话答案】

除企业合并外,以支付现金、非货币性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六章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详细解读】

  1. 现金取得: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加直接相关费用
  2. 发行权益证券: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3. 投资者投入:合同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相关费用:直接相关费用计入投资成本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50万元取得乙公司5%股权,对乙公司无重大影响,也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乙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存在活跃市场报价,请问应如何初始计量?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有活跃市场报价的,按金融工具准则核算。

具体计算/推导:分析:持股5%且无重大影响,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范围。由于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且未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最终结论:会计分录: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50万元,贷银行存款250万元。后续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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