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何初始计量?
【一句话答案】
应当按照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六章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详细解读】
- 初始成本: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 或有对价:购买日估计的或有对价应计入合并成本
- 中介费用:审计、法律服务等计入管理费用
- 权益性证券: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派出两名董事(乙公司董事会共7名成员),并参与乙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甲公司直接持股20%,但通过与其他投资方协议拥有额外表决权,请问应如何初始计量?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判断重大影响应考虑表决权比例、董事会代表、政策参与程度等因素,而不仅是持股比例。
具体计算/推导:分析:甲公司持股20%(一般认为无重大影响),但派出2/7名董事且参与政策制定,实质上具有重大影响。应将该项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最终结论:甲公司将该项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后续按乙公司净利润份额确认投资收益,按乙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