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应如何复核?

【问题】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应如何复核?

【一句话答案】

企业至少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政策依据】

  • 《2026年CPA会计教材》第三章 固定资产

【详细解读】

  1. 复核依据: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等变化
  2. 调整原则: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与原先估计有差异,应调整
  3. 会计处理: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 不得随意变更:无确凿证据不得随意变更折旧方法

【例子说明】

场景设定:甲公司2025年12月出售一台设备,原值200万元,已提折旧12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出售价款1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13万元,款项已收,请问应如何复核?

规则引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

具体计算/推导:计算:账面价值=200-120=80万元;处置价款=100万元;处置损益=100-80=20万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值税13万元为价外税,不影响损益。

最终结论:会计分录:①转销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清理80万元、累计折旧120万元,贷固定资产200万元;②收到价款借银行存款113万元,贷固定资产清理10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元;③结转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20万元,贷资产处置损益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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